抗凝治疗的目的
急性肺栓塞患者抗凝治疗的目的在于预防早期死亡和VTE复发。
PE急性期LMWH的用法所有LMWH均应按体重给药。一般不需常规监测,但在妊娠期间需定期监测抗xa因子活性,其峰值应在最近一次注射后4h测定,谷值应在下次注射前测定,每天给药2次的抗xa因子活性目标范围为0.6~1.0IU/ml,每天给药1次的目标范围为1.0~2.0IU/ml。
抗凝治疗的时程1、有明确诱发危险因素的急性肺栓塞:具有一些暂时性或可逆性危险因素(如手术、创伤、制动、妊娠、口服避孕药或激素替代治疗)的肺栓塞患者,如已去除暂时性危险因素,推荐抗凝治疗3个月。
2、无明确诱发危险因素的急性肺栓塞:该类患者的复发风险较高,应给予抗凝治疗至少3个月。此后,根据复发和出血风险决定抗凝治疗时程。
3、肿瘤合并急性肺栓塞:建议给予VTE合并肿瘤患者至少3~6个月的低分子量肝素治疗。6个月治疗后,若肿瘤仍处于活动期,即应长期给予低分子量肝素或华法林治疗。
4、妊娠急性肺栓塞的治疗:无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妊娠患者,推荐进行低分子量肝素抗凝治疗,需根据体重调整剂量,一般无需监测,但对于极端体重或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应监测抗Xa因子活性。抗凝治疗至少维持至产后6周,总疗程至少3个月。
本本文整理自《急性肺栓塞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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