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开始汇算清缴

广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广州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开始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其中,享受各类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资料办理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5、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广州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开始汇算清缴?

7、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8、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9、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10、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xx复印件;

11、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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