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分为: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核算。
原材料是存货中的一类,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
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料、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
(1)沧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年8月销售商品领用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借:销售费用51,.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50,.00
材料成本差异15,00.00
(2)沧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年8月销售商品领用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80,.00元,销售收入为,.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包装物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借:银行存款,.00
贷:其他业务收入,.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其他业务成本77,.00
材料成本差异2,.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80,.00
(3)沧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低值易耗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年3月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专用工具一批,实际成本为,.00元,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该专用工具的估计使用次数为2次。
领用专用工具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00
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5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50,.00
第二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5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50,.00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