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报告期各期采购总额、存货与营业成本之间的勾稽关系,报告期内各细分产品成本中的原材料单耗及变动情况,是否发生明显变动,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直接材料占比基本保持不变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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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各期采购总额、存货与营业成本之间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总额主要为原材料采购等与生产相关的采购金额。除前述采购内容外,发行人存货的增加,还包括产品成本中归集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发行人存货的减少,主要包括:①产品销售计入主营业务成本;②研发领用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总额、存货与主营业务成本之间的勾稽关系如下:
由上表可见,从存货增加、主营业务成本勾稽关系计算的采购总额与实际发生的采购总额基本一致,差异较小,差异原因主要系发行人采购总额包括制造费用中的机物料消耗品采购。
2、报告期内各细分产品成本中的原材料单耗及变动情况,是否发生明显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细分产品成本中的原材料单耗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细分产品的原材料单位耗用量基本相对稳定,DCLL产品单位耗用量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DCLL主要原材料ACDCE和环丙胺单位耗用量均逐年下降,主要系自年四季度之前DCLL产量较小且未连续生产,自年四季度开始连续稳定生产。随着生产稳定推进,DCLL生产工艺逐步成熟,原材料单位耗用量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细分产品的原材料单位耗用量基本相对稳定,DCLL产品单位耗用量存在一定的波动但合理。
3、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直接材料占比基本保持不变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整体呈上涨趋势,并直接影响产品单位成本构成中的单位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2.47万元/吨、2.80万元/吨和3.66万元/吨,呈逐年上涨趋势,与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均价变动趋势整体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涨的同时,发行人直接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也在同步持续上涨,导致虽然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涨,但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的占比基本保持不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60.35%、60.80%和61.72%,占比基本稳定,具有合理性。
有关直接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持续上涨的原因分析详见本回复之“问题9/二/(二)结合报告期内工人人数变动、工人平均工资变化,分析直接人工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和“问题9/二/(三)补充披露制造费用的明细及各部分变动具体原因”。
综上,报告期内,在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同步上涨,二者变动趋势一致。但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涨的同时,发行人直接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也在同步上涨,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基本保持不变,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报告期内工人人数变动、工人平均工资变化,分析直接人工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工人人数变动与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变动的对比情况如下:
年直接人工金额较年增长27.78%,主要系:(1)工人人数增加因素,年公司兽药原料药业务规模扩充,对生产人员的需求增加,公司于年年初招聘直接生产人员,使得直接生产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直接人工总额增加;(2)员工平均薪酬增长因素,年年初公司对生产人员薪酬进行调整,导致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增加;年公司享受社保减免政策,年未再享受社保减免,导致年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增加;人员薪酬调整及社保减免政策综合导致年工人平均薪酬增加。
年度直接人工金额较年度增长16.10%,主要系员工平均薪酬增加,具体而言,(1)年年初,公司对生产人员薪酬进行调整,导致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增长;(2)年公司调整了产品生产结构,量产DCLL产品,因产品生产质量较好,同时公司提高了绩效标准,因此工人绩效考核工资增加较多;上述因素导致年生产人员平均薪酬较年增长16.10%。
(四)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和类似业务的成本构成情况,进一步分析发行人成本结构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成本构成对比情况如下:
整体而言,发行人与齐晖医药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趋同,制造费用占比低于齐晖医药,人工费用占比高于齐晖医药。对于前述成本构成差异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制造费用占比低于齐晖医药系齐晖医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更高导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27.38%、24.72%和23.90%,而同期齐晖医药的比例分别为33.54%、36.05%和39.40%,发行人占比均低于齐晖医药,主要系双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差异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齐晖医药固定资产相关对比情况如下:
注1:齐晖医药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截至年6月30日账面价值;营业收入为年1-6月营业收入*2。注2:上述比值均为齐晖医药对应指标/海昇药业对应指标注3:单位主营业务成本所需固定资产=期初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均值/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各期末,齐晖医药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发行人的5.51倍、8.92倍和7.52倍,而其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仅为发行人的1.34倍、1.90倍和2.85倍,主营业务成本规模分别仅为发行人的1.81倍、2.98倍和3.99倍,均远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倍数。因发行人具体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异,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投入规模存在差异。单位主营业务成本规模下,齐晖医药需投入的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发行人的2.17倍、2.41倍和2.05倍,相应导致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对主营业务成本影响程度大于发行人,进而导致齐晖医药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比更高。发行人与齐晖医药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比差异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人工费用占比高于齐晖医药实际系齐晖医药直接材料占比更高导致
在制造费用占比明显高于发行人的情况下,齐晖医药的直接材料成本与发行人趋同,表明若剔除制造费用的影响,齐晖医药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实际高于发行人。如下表所示,若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