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计量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及会计处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加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被确认为存货,一是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存货的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加工成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其他成本。存货成本中不包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以及仓储费用及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和其他支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其中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存货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成本计量,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按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范围内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对于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特别强调的是,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益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二是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残料收入)、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跌价准备信息披露: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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